一年之计在于春。为规范农资市场良好运行,助力春耕顺利进行,守护本地粮食安全,寿阳县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护农保春耕”检察监督专项行动,运用法律手段护航“三农”,防止农资市场坑农害农现象发生,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专项行动中,检察干警对本地区内的农资经销商进行随机抽查,重点对农资经销商的经营资质、购销台账、农资产品储存安全、农资产品外包装标签、生产日期及有效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同时,检察干警向农资经销商宣传新修订的《种子法》,对生产销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处罚规定进行现场普法,向购买农资的农户普及农资购买注意事项及维权法律知识。
服务“三农”,永远在路上。该院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农资安全,督促行政机关对辖区农资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对涉及“三农”违法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全力确保农资产品安全,当好春耕春播的守护者。
温馨提示:
2022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正式施行。农民朋友如发生种子质量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维权:一是向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请求协调解决;二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三是向人民检察院举报反映,寻求法律帮助;四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