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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篮球欧洲杯投注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8  作者:  新闻来源:SRC-1691923028  【字号: | |

2024篮球欧洲杯投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南世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2024篮球欧洲杯投注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2024篮球欧洲杯投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四大检察”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牢牢把握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为建设平安晋中主动担当作为

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

   全力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二青会”等重大活动,高质高效办理刑事案件,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81人,提起公诉4312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64人,起诉62人;持续严惩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361人,起诉579人,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批捕178人,起诉407人;集中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349人,起诉428人,有力维护市场和网络秩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把讲政治和抓业务深度融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摸排处置9起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对3起涉疫犯罪案件均在受案当天审查完毕并提起公诉,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在办理两起超亿元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对发现的不法商贩给待屠宰生猪注射肾上腺素、阿托品的问题,逐级层报农业部建议作出禁止性规定,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犯罪行为发生。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贯彻落实“三个三”总体要求,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3件361人,起诉109件771人,如期完成“积案清零”任务,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建立“一院一提纲”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入额院领导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亲自办理高检院挂牌督办的蒋某某等54人、白某某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以实际行动体现政治站位。采取“一案一团队”形式,集中优势兵力,深入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活动,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43件,移送“保护伞”及涉腐线索102件。运用“一案一督导”模式,强化精准打击,努力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追捕41人,追诉漏犯21人、漏罪58人;不批捕5人,不起诉13人。落实“一案一总结”措施,提升工作质量,不断在实践中提炼升华,百分之百提前介入、打漏见底、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斗争经验在全市得到广泛运用,“312”专案组和7名干警受到省院表彰。

   全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击犯罪和化解矛盾并重,深入分析研究我市涉法信访案件特点规律,创造性地提出检察长巡访工作办法,在市委重视支持下,拓展形成“五长巡访”工作机制。直接办理太谷金谷嘉苑、榆次泰和大厦、王杜春城国际、五八宿舍4个信访案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群众诉求,对一房多卖、职务侵占等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3名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提供了处理信访积案的检察方案。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发出检察建议60份,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力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的中心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四个目标”,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金融风险,起诉“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64人,为投资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7万元;起诉贷款诈骗、违法发放贷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4人,推进金融领域专项整治。着力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8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6人。着力严惩扶贫领域腐败,起诉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原副主任王某某玩忽职守致使国家扶持优势农产品项目资金35万元遭受损失等一批案件,有力发挥了震慑作用。

   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提升到民生问题、政治问题的高度来对待,坚持依法惩处和平等保护有机结合,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支持民营企业。一方面,部署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35人,起诉知识产权犯罪3人,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监督案件58件。另一方面,对涉案企业人员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依法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深入田森集团、环海集团等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深化拓展检察职能。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2人,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20人,对3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帮教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74人。张某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一审被判无罪,市院坚决支持灵石县院提请抗诉,法院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会同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措施,两级检察院136名检察人员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讲座190次,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三、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为强化诉讼监督忠诚履职尽责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创优。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未究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立案91人,同比上升116.7%。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为重点,强化侦查监督工作,不批捕436人、不起诉193人,追捕139人,同比上升31.1% ;追诉漏罪203人、漏犯139人,同比分别上升10.9%、28.7%;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56件次,同比上升43.7%。以纠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为重点,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73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8件次。以防止刑罚执行变更不当、脱管漏管为重点,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89件次;纠正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486人;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情形20件。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日益强化。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提请抗诉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法院对提出抗诉案件改判3件,调解1件,发回重审2件,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改判5件,调解1件,切实维护了民事平等主体合法权益。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件,提请抗诉3件,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高度关注保护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1件,帮助280人追回应得钱款398万元。市院经多方协调,解决一起信访长达10年的保费纠纷案,为郭满福挽回经济损失65万元。

   立案侦查工作首战告捷。正确行使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14个罪名的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祁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某某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利用职权民事枉法裁判、非法持有弹药,一审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是市院反贪反渎转隶后办理的首例典型案件,影响较大。

   四、牢牢把握公益诉讼的崇高职责,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精准发力

   始终牢记党和人民重托,深入探索晋中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

   围绕重点领域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4个领域,摸排公益保护线索797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06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坏的林地耕地218亩、水域188.5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14万吨,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235.43亩、国有财产925.5万元,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最佳执法效果。

   围绕典型案件提供生动法治教材。诉前检察建议不能有效落实,就以诉讼、庭审接力推动问题解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3件。在办理鸿润煤业、三都煤业、白羊岭煤业3起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件中,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监督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携手打赢了一场“净土保卫战”。积极落实市委关于城市提档升级攻坚的决策部署,对榆次区同力达商住楼项目工地塔吊违规施工,严重威胁周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以召开现场会形式发送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经市委赵建平书记批示,督促相关部门纠正类似问题12起,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取得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效果。

   围绕专项行动提升社会影响力。以晋中4条主要河流和市城区退水渠为重点,不断引深 “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专项行动,向河流流经地负有监管责任的乡镇政府以及河道主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11份,督促清理河道垃圾45万立方,取缔污染企业8家,封堵排污口4个,有效保护碧水蓝天。回应民生关切,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关闭网络餐饮店铺6家,清理农贸市场3家,整治校园周边摊贩61家,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围绕英烈保护打造晋中特色品牌。晋中是革命老区,革命遗址、英烈设施、红色印记遍布全市。用法律捍卫英烈荣光,检察机关义不容辞。为此,市院专门组织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行动,推动国家文物局下拨左权县“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中央专项资金754万元,及时消除左权县“大林村烈士纪念碑”安全隐患,修复一批革命文物设施。寿阳县院办理的羊头崖烈士纪念馆疏于管理公益诉讼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件,创出了晋中公益诉讼特色品牌。

   五、牢牢把握检察改革的时代脉搏,为创新检察工作提供不竭动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锲而不舍推进检察体制改革。

   紧密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原则有效落实。实践中坚持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全面对下督办指导,做实做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关键环节工作,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4件58人,批捕41件53人,起诉64件90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65件80人。

   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突出专业化建设,遵循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推行扁平化管理的原则,完成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涉及部门最多、职能调整幅度最大的机构变革。改革后市院设置8个业务部门,7个综合业务、检察辅助和司法行政部门;基层院一般按照“3+2”模式设置内设机构,形成职责明确、权责统一、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组织机构体系。

   健全完善考核监督体系。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增强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构建“案·件比”办案评价体系,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之外,努力做到一 “案”一“件”一次性审查起诉,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主导作用充分发挥,退查和延期案件大幅减少,“案·件比”由年初的1:2.0684下降为1:1.629。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内严格落实案件全流程全方位监督管控,对外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185件、重要案件信息354份、终结性法律文书2240份,以公开促公正。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对入额院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办案数量作出硬性规定,其中两级院入额的领导干部带头办案3895件,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26件,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73人次,市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案交流会上就办理林某某故意杀人案作典型经验发言。

   创新创优检察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证据审查亲历性,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全年无一起捕后撤案、捕后判无罪案件,捕后轻刑率下降为1.95%。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3.57%的刑事案件依法适用,提出精准量刑建议2855人,使真诚认罪悔罪的被告人得到实体从宽,有效促进罪犯悔过自新。继续引深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跨区域对长治监狱、潞城监狱进行交叉巡回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并监督监狱全部整改。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严格按照“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有实体答复”的承诺要求,对受理的328件案件全部办结。广泛推行律师阅卷会见制度和值班律师制度,受理律师辩护和代理预约819件,接待律师阅卷954件,切实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共同维护法律尊严。

   六、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为正确行使检察权夯实基层基础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四个铁一般”要求,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思想政治建设取得新进步。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一次全面政治洗礼,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穿全过程,以“三学三联三解”为载体,开展“8+5”专项整治,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融入业务、融入内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

   组织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配齐配强基层院领导12名,市院机关调整提拔中层干部44名,一批年轻优秀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为检察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全面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全市500余名干警到重庆大学进行素能提升培训,动员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检答网”学习,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派人到全国先进兄弟市院对标一流学习先进,有力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纪律作风建设取得新实效。从严从实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认真抓好 “五责五谈”,开展廉政谈话106人次,集体约谈36人次,通报批评20人(单位)次,谈话函询5件,做到防微杜渐。认真贯彻执行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三个规定”制度,如实登记上报,筑牢司法廉洁的“防火墙”。充分发挥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积极配合省院党组对2024篮球欧洲杯投注院党组的政治巡视,认真组织开展对寿阳、灵石县院党组的巡察工作,不断提升政治巡视巡察工作的广度、深度和成效。以发生在检察队伍中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以坚忍不拔的意志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绩。坚持机关党建与文明创建一体推进,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配齐配强党务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围绕建国70周年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邀请劳动模范报告先进事迹,举办“道德讲堂”,取得党建工作和文明创建双丰收,市院机关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检验收。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动力源泉。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向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9次,不折不扣落实人代会决议。市院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精心办理代表建议意见3件。主动走访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视察,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的全市检察工作成绩,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2024篮球欧洲杯投注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一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深刻,理论武装、指导实践还做的不够。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服务大局的水平效果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四是队伍素质能力还不够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比较滞后。

   各位代表,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描绘了晋中高质量发展的光辉前景。全市检察机关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更加自觉地把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以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载体,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有新举措、司法为民有新业绩、担当作为有新形象,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时代洪流中谱写晋中检察新篇章 。

   一是要以更优服务精准对接市委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加主动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用好三块金字招牌、打好三大攻坚战、建好三大创新平台、激发好三大动力源、实施好四个百里、走好一条金光大道”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打击、监督、保护、预防等各项检察职能,用足、用好法治武器,做深做细做好营造稳定社会环境、公平市场环境、公正法治环境的各项检察工作,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法、增强服务实效。尤其是要立足检察职能,巩固扩大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良好态势,满腔热情关注民生,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体现检察担当。

   二是要以更大力度履行维护安全稳定职责。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敏锐、警醒地办好各类影响性案件,突出依法严惩涉及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对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收官之年、大量案件进入起诉阶段的艰巨任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既在深挖整治上见实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持续强化“三个三”措施,紧盯“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持续发力,巩固提升具有晋中特色的“四个一”斗争经验,打好清零战、歼灭战、质效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

   三是要以更宽视野推动“四大检察”创新发展。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持续转变司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减少重新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落实精准监督,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坚持敢做、愿做、善做,拓展监督广度、深度、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特点规律研究,努力探索新经验新做法,让晋中公益诉讼这一 “招牌”更加闪亮。紧紧围绕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重点抓好“五长巡访”及“检察长巡访”、“ 群众来访件件有回复”、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等几项实事的落实,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四是要以更实举措构建科学高效管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既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又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优化检察管理体系,推动司法责任落实。全面推开、落实检察官考评办法,把“案·件比”责任落实到每名检察官,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正确处理 “捕诉一体化”前提下捕、诉与监督的关系,加大监狱巡回检察力度,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切实提高检察法律文书质量,全面推开业务数据向社会公布,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让司法办案更加公正高效、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五是要以更严要求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到全过程各方面,提高觉悟坚定“四个自信”,言行一致增强“四个意识”,重大工作体现“两个维护”。持续抓好业务能力提升,增强业务培训实用性、实战性和实效性,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办法,多形式多渠道多岗位强化学习,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着力加强基层院建设,精准查找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更多资源、更强力量下沉到司法办案的最前沿,夯实检察事业根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检察生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任务时不我待,新征程新使命催人奋进。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的责任担当、争创一流的信心决心,超常用力,忠诚履职,为促进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十百千万”行动和“三个三”总体要求:“一十百千万”行动指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整治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百起大案、缉拿追捕千名逃犯、依法审结万起案件。“三个三”总体要求指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捕诉一体、提前介入、督导督办三个全覆盖;严把案件定性、退查、不捕不诉三个关口;做到保护伞、漏罪漏犯漏财、犯罪根源三个深挖。

2.“五长巡访”:2019年5月,为精准参与社会治理,2024篮球欧洲杯投注制定《2024篮球欧洲杯投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巡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呈报市委。5月24日,赵建平书记批示:“这个办法好,是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的捷径。我意在此基础上赋予巡访更大职责,成立‘两局三长’巡访办法,即市信访局、市公检法三长和司法局长。形成部门联手、市县乡联动、政法委牵头定期巡访的工作机制,同时对信访工作检查督促,请贡琦同志牵头落实,五个工作日拿出意见”。

3.“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认真分析所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3项具体建议。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4.诉前程序: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一是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应当向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5.“案·件比”:“案·件比”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受理审查起诉的“案”数与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因退查、延期等因素所产生的“件”数之间的比。具体地讲,“案”指的是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量。“件”指的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的各项具体业务活动,除了作为基准“案”的审查起诉本身,目前包括不捕复议、不捕复核、(不)捕申诉、延长审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不诉复议、不诉复核、不服不起诉申诉等8项业务活动作为“件”数(仍在不断动态调整完善中)。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一般应当签署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该制度重视发挥检察办案环节的作用,对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减少社会对立、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具有重要意义。

7.“四个铁一般”:2019年5月,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个铁一般”提出具体要求。即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这一要求成为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南针。

8.检答网:是最高检于2018年10月建设运行,为检察人员内部提供法律政策运用、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交流共享平台。

9.“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2015]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法[2015]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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