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63人,不捕419人;共决定起诉2401人,不起诉845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2.1%;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7%;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8%。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287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76件,占监督数的96.2%。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99件次,监督采纳率100.4%。(含往期提出本期采纳)
3.刑事抗诉。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8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3件。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0件次,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至9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7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85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5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人。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8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5.8%。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5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5.7%。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41件。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至9月,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件。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36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385件。
(二)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6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7人,不捕24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60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7人,不起诉55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74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81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21次;开展法治巡讲63次。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976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实际救助147人。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690件。其中两级院检察长办理211件,占12.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479件,占87.5%。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