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涉未刑事案件倒查和必查机制,强化系统审查意识。建立“七必查”机制,即:
(1)审查社会调查情况,注意未成年人是否有抽烟、喝酒、上网等不良行为;
(2)审查家庭监护教育情况,注意监护人是否有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情况;
(3)审查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审查,注意有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情况;
(4)审查是否存在刑事监督事项,注意有无立案监督、撤案监督、侦查活动违法等情况;
(5)审查是否需要开展综合救助,注意有无未成年被害人未得到救助情况;
(6)审查是否存在社区矫正监督事项,注意有无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合教育、脱管、漏管情况;
(7)审查是否存在社会治理问题,注意有无社会管理空白、漏洞情况。
倒查机制的建立,更精准地指引了检察官审查案件,解决了线索发现难的问题。比如,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盗窃案时,针对案件中反映的多名未成年人盗窃摩托车后,违规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这种既危险又违法的情况,该院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维护了良好的交通环境。